完善信访制度 做好信访工作
第一篇: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
【摘要】
信访,是除法律以外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它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信访工作一旦松懈了,将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广大利益,影响了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关系。如今信访制度、信访工作的问题的涌现,使其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各级信访部门也成了众矢之的,因此,如何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发挥信访工作的有效作用成了重要课题。
【关键词】
信访制度信访工作进退维谷程序缺失独立性
我国的信访制度建于20世纪50年代,制度产生以来,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改革及深入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现象,引发了“信访洪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面对新形势下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合理的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成了值得我们深究的课题,且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一、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是,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信访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发展:一是1951—1978年,信访制度作为沟通民众,监控官僚的手段,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毛泽东每天亲自批阅大量群众的来信,并且建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来处理人民的来信来访。二是1978—1989年,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兴起和泛滥,执政者面临的压力开始增大,之后稳定压倒一切的话语再次凸显,这一时期,信访制度扮演了两个角色,一是平冤纠错,二是稳定秩序。三是1989年以后,由于掌握的资源很少且缺乏利益表达的机制和手段,处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工农的弱势群体经常受到权利和资本拥有者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信访制度成为了民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并与1996年1月1日实施。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对旧的条例进行了修订,这表明了我国信访工作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我国信访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一)信访部门进退维谷
信访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在合法合理的原则下,通过信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协调工作使信访事项得以解决;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的信访事项的处理运用的是法制以外的方式,强压、哄骗、妥协等,这些都是许多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已选择的方式,上有领导压力,下有群众怨气,面对大量的群体信访或矛盾激化的各类个体信访,信访部门实在是出于进退维谷的处境。在这样的情况下,信访机构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政者预期的社会稳定的目标非但没有实现,反而陷入一种更为可怕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人民群众的“清官情结”
从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来看,信访制度的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有着与之相适应的国家体制和社会历史、文化和民众心理的背景。就像电视上演的包青天一样,击鼓鸣冤、拦轿告状等等,无论有什么冤情,包青天都会为你平反,还你一个公道,从这样的一些场景中都能找到信访活动的许多痕迹。即使是现在,许多人民群众多少都会相信总会有着像包青天一样清廉的清官存在,所以即便是面对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裁判文书,他们都想通过信访渠道来改变其败诉的现状。
(三)信访内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
(未完,全文共20253字,当前显示13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