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情况通报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科学、准确地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哈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局社会治安情况通报会议制度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提供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
第三条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稳定情况
1、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及同期比、种类、特点、形成原因、有何经验教训;
2、“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活动特点及打击处理情况;
3、重大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数量及同期比、分类及工作经验。
(二)社会治安状况
1、案件立案数总数及与上年同期比,近期案件的走势,立案数排在前五位的案件;
2、一般性性案件(打架、偷窃等)数及其在案件总数中的百分比、与上年同期比,上升幅度排在前五位的一般案件;
3、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抢夺等)数及其在刑事案件总数中的百分比、与上年同期比;
4、重大治安事故数量及种类;
(三)社会治安控制能力
1、乡派出所一般案件破案率;民事诉讼率;
2、治安管理情况(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和企业及周边以及公路的重点整治、重点人口管理等);
3、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建立和运作情况。
第四条在全面掌握政法及有关部门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多渠道、多途径、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地评价社会治安形势。
第五条
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数据,在此基础上,认真进行分析,找出原因、特点和规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六条
通过社会治安通报会议制度,发现社会治安出现异常情况的,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上报分析报告的同时,上报制定的治理措施。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12年度开始执行。
第二篇:会议情况通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
组织生活会会议情况通报
按照大柴旦非公经济督导组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安排和第二环节的工作要求,公司党支部于8月21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大柴旦非公经济督导组莅会监督指导,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得顺利、团结、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议的准备情况
公司党支部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其他领导的讲话精神。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群众意见,梳理了主要问题,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23条。经梳理归类,“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1条,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10条,其他方面意见建议2条。班子和班子个人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都在大柴旦非公经济督导组的指导下,经过反复修改3次才定稿。党支部成员研究会议相关事宜,就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部署,为会议召开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8月21日,专题组织生活会在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一般党员之间逐一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召开,会议由专题学习环节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个环节组成。
专题学习环节中,全体班子成员及党员、群众代表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其他领导的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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