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控计划小组,建立检测项目动态调整程序,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检测项目,负责检测样品的取样送检、留样管理、记录保存、检测结果上报;负责对检出不合格结果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原因调查追溯。
二、食品安全监控计划检测样品的范围应当所有出口食品的原料、辅料、成品或半成品和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投入品(水质、添加剂等。原料重点监控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辅料重点监控添加剂和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成品重点监控微生物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
三、设定的检测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国外通报及日常检测中多次检出不合格的物质;
2、我国和主要进口国家(地区禁止、限制使用或被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
3、出口食品加工、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
4、我国特别是目前农作物种植、保鲜、储藏和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农业化学品;
5、通过环境污染等途径可能污染出口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物质;
6、其他根据本企业风险分析认为应当监控的检测项目。
其中根据第
1、2项要求确定的监控检测项目为重点监控项目;根据第3-6项确定的检测项目为一般监控项目。
四、科学地确定监控项目的检测频率。
来自同一受控种植基地或备案饲养基地的、同季(批产出的原料,原则上对重点监控项目进行1次全面检测,对一般监控项目每年进行1次检测。但务必做到不同基地分别监控检测。
对来自固定供应商的相同加工辅料,重点监控项目每年监控检测2次,一般监控项目每年检测1次。但对新确定供应商提供的加工辅料应连续检测3个购进批次并全部合格后再升级为固定供应商。
对成品或半成品的监控检测应结合产品合格评定的要求按生产批次进行检测。但加工、包装、仓储过程中不会造成新的污染的项目不必重复检测。
五、对检测结果的验证。
第二篇: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检查频次
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二、检查负责人
本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人、内部监督员。
三、检查内容
1、自觉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
2、检查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是否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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