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采购价格管理及审核流程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合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日常所需的各种物资采购价格分析、审核、确认的管理工作。第三条管理部门权责
一、集团公司财务部增设询价信息岗位由专职人员负责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价格或需采购的物资进行询价、议价、分析的审查。
二、采购部门对采购订单的价格进行议价结果报询价信息员审查呈总经理审批后采购部门负责对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三采购价格和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主管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四询价信息员每月要定期向公司领导提供市场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信息报告。信息报告应包含市场上主要原材料如油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报告应有12个月价格波动曲线如2009年11月-2010年10月。第二章价格审核规定第四条询价及议价
一、采购部门应选择三家以上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作为询价对象询价后选择二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议价应注意品质、交货期。
二、询价信息员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了解和判断市场价格波动作为议价的依据。第五条价格调查询价信息员有责任向供应商索取详细的价格资料同时通用其他途径收集相关物资价格信息建立价格体系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第六条价格审核一询价、议价完成后采购部门将《采购物资订单价格表》填上供应商资料含附上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帐号、税证号码和物资规格询价或议价结果。二采购部主管对议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呈总经理审批。三经审批后的《采购物资订单价格表》都要报送财务部询价信息员建档。第三章采购谈判规定第七条谈判人员组成成员有总经理、采购主管、询价信息员。第八条参与谈判人员不得泄露与谈判有关的内容谈判结果未经审批不得公布。第九条公司参与谈判的任何人员不得接受对方宴请、送礼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篇:物资采购价格管理规定物资采购价格管理规定
v09.2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资部一般物资采购活动中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加强物资价格信息收集整理,充分发挥总公司指导价的控制作用,发挥历史采购价、兄弟企业采购、市场价的指导作用。
第四条按照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的原则,通过竞争确定采购价格,实现科学理性采购。
第二章物资价格信息的收集
第五条物资部业务人员应通过总公司电子商务网、专业物资价格网站或其他价格信息渠道收集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研究分析市场趋势及商品成本构成,经整理后为物资采购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第六条物资部严格执行总公司指导价,每月收集总公司发布的最新物资指导价格,强化总公司指导价的控制作用。
第七条充分利用xit和系统收集历史采购价格、总公司其他兄弟企业同类物资采购价格,为采购价格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采购价格的确定
1物资采购价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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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物资采购价格实施科学理性采购理念,按物资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低最低原则确定价格和供应商。
第九条物资部业务人员应积极参加技术交流,了解掌握物资特性,为分析物资价格构成及商务谈判做准备。
第十条物资部业务人员在接到下达的询价方案后,应根据物资特性,了解掌握物资的历史价、市场价、兄弟企业价以及总公司指导价,为合同会审和商务谈判提供充分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资部要按照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总成本最低的原则,通过竞争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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