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的职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综合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的消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二、甲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定时地对乙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有责任监督乙方整改。
乙方责任:
三、乙方自承包(租赁)之日起,即为该租赁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全责,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执行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和器材要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严禁挪作他用。
3、乙方必须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意识。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乙方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及装饰设计防火安全规范,并经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电力设计规范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规范安全用电。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遇停电,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乙方如发生火警、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相关部门报警,并向甲方及时汇报,保护火灾、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调查愿意和处理相关事故。
违约责任:
1、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不履行消防、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或对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承包(租赁)协议。
3、本责任有效时间与承包(租赁)合同同时到期。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巴南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
责
任
书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
巴南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特与签订此责任书。
一、食品安全责任目标
(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每季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及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试验区建设工作,积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镇。
(五)切实加强对元旦节、春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夏秋季节等食品安全综合检查,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六)进一步加大农村家宴(餐饮一条龙服务)的监督管理
力度。扎实做好100人以上集体用餐(农村家宴)的报告备案、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报告备案指导率达95%以上。
(七)进一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辖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无问题乳粉库存或销售使用。
(未完,全文共12219字,当前显示14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