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计划免疫室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每月有自查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并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7.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分管院长及相关责任人年底一个月绩效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
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依法处理。
第二篇: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医院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7、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资金,并通报全员,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8、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5例者,扣除主管院长及医务科责任人年终资金,并给予警告处分。
9、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报告范围: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5、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6、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7、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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