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中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优势,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效应,根据教育局[201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为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
二、组成单位
党委、党委宣传部、教务处、政教处、学生会、团委。
三、主要职能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通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总体要求和措施;研究决定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展所长、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委。负责把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全年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负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
党委宣传部。负责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将反腐倡廉理论纳入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负责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协助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教务处、教导处:负责师德师风教育和科研、学术道德教育。学生会、团委:负责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协助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五、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分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或纪委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
(三)由纪委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分别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大坝中学2012。.12.05
第二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合作,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特制定北林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北林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
第二条、联席会议主要内容。(1)各单位通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2)研究安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3)听取联席单位有关部门协调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汇报。
(4)协调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联席会议参加人员:根据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的决定,联席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由下列人员参加: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纪委常委、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委党校纪委书记、区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区文体局副局长、区教育局的分管领导。
第四条、为落实联席会议精神,承办会议商定的有关事项和日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具体事宜,各联席单位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会议制度。
第五条、区纪委宣传教育室根据联席会议的情况视情整理会议纪要,分别送各联席会议成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会
议商定的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由区纪委宣传教育室负责了解和汇总。
第六条、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信息、情况和经验。
第七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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