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子公司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设定桑德再生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权限,实现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最大化,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桑德再生管理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桑德再生管理的参股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桑德再生作为子公司主要出资人,依法对子公司享有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有责任对子公司实施分级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按照规定建立高效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经营领域和地域特点等不断完善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自主履行正常的管理和经营职责。
第五条子公司根据核定的级别享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子公司级别越高,自主管理权限越大。
第二章分级管理第一节分级标准
第六条根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等因素将子公司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七条特级子公司具备规模优势,经营业绩突出,管理团队具有优秀的综
1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责任意识很强,发展前景良好,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至关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超过90分以上。
第八条一级子公司颇具规模,经营业绩较好,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较高、责任意识较强,发展前景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在桑德再生资源板块比较重要,年度综合评估达到75-90分。
第九条二级子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一般,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正在不断提升、责任意识较强,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年度综合评估达到60-75分。
第十条三级子公司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甚至亏损,管理团队综合素质和实际管理水平需要大幅提升,市场竞争力较弱,发展前景黯淡,企业存在较多问题,年度综合评估60分以下。
第十一条子公司级别划分标准详见附件一。桑德再生根据监管需要及子公司规模变化和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对级别划分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节级别核定
第十二条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子公司进行年度综合评估,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每年2月28日前,经营管理部负责综合评估的人员(“综合评估人员”)根据子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和信息提出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无误的,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后提出意见的,综合评估人员应予以完善。
2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的,经营管理部负责下发子公司级别核定结果。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出现意见分歧的,由总经理作出最终决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子公司级别核定建议方案后提出重大修改意见的,经营管理部应予以完善。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第一节重大事项范围
第十六条子公司须上报审批的重大事项包括机构及人力资源管理事项、经营事项、对外投资及财务管理事项和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机构及人力资源管理事项包括:
1.部门及以上机构的设置和撤销;
2.驻外办事机构的设置和撤销;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辞退;
4.年度人力资源计划;
5.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6.中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7.非正常超高标准人员薪酬方案。第十八条经营管理事项包括:
1.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2.年度经营计划;
3.新产品计划;
4.合同订立;
5.建设、技改、维修计划;
36.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计划;
7.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买和处置;
8.委托经营;
9.委托理财;
10.招标;
11.重大营销及公关计划;
(未完,全文共10828字,当前显示14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