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展板内容
副组长:李艳萍孙艳凤
成员:张建平李丽霍秀杰荣士红赵秀娥党务公开第一负责人;院党总支书记闫文学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党务办公室党务公开电话:
党费的收缴标准、管理、和使用
目前我院收缴党费标准仍按2008年中央组织部颁布的《》执行。党员的党费每月由党小组组长负责收缴,填写统计表后交到本支部,支部负责统计,填表后交到院党总支,党办负责签字收缴,最后交到局党委组织部。按组织规定我院不能使用党费资金。全部如数上缴
发展党员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的动机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工作成绩优秀,学习勤奋认真。对获奖的同志优先考虑,特别是获市委、市政府、工委和我局奖励的同志优先考虑。
3、待人诚恳,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生活严谨。有处分未撤销的同志暂不予考虑。
6、市直工委培训结业,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思想报告。
7、对于一些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志,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和能力比较强的干部,或在各种比赛中频频夺奖、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同志,可以作为入党优先考察的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规定
一、任何班子成员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每半年一次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
三、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六、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七、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八、班子成员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党的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一、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三、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五、到会人员应该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做出决定。
六、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班子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七、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家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千部任免。
九、严守纪律,不准临时任意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决定。
十、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千部,班子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之前,应在机关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至十五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以办理任职手续。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未完,全文共6504字,当前显示148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