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例会管理制度[5篇模版]
第一篇:工地例会管理制度工地例会管理制度
一、工地例会分为定期例会与专题例会,定期例会每周一次,时间定为每周六上午九时整开始,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工地例会纪律:
1、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参会各方会议前十分钟进行签到,迟到50元/次处罚,不到(未请假)100元/次处罚。2、例会请假提前一日向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请假并经批准,未提前且未经批准视为不到。早退需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3、会议期间不得频繁出入,小声交谈,出现一次进行警告,二次处于50元/处罚。4、会议期间手机调为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得出现接打电话情况。
三、工地例会参会人员: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项目代表。2、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现场监理。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必要时扩大到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4、其他与工程建设施工有关人员。
四、工地例会会议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上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上周施工质量、安全情况、上周例会监理、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下周施工进度计划,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2、监理对施工单位上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评价,对下周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提出控制重点注意事项及要求。
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需解决的问题给出处理意见,对工程施工提出安全、质量、进度方面的要求。
4、各方会议内容进行汇总形成会议纪要,以书面形式下发参会各单位签收。
五、每月最后一次例会,施工单位提交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责任、保证措施,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
六、工地例会纪要视同合同文件,施工单位不执行落实会议纪要要求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编制:河南暢晟工程管理公司四行村项目监理部
编制依据:合同、补充条款、协议及双方认可签字的书面文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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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工地例会管理制度项目工地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及联系,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第2条例会的类型
(1)监理例会,所谓监理例会建筑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生产协调例会。会议周期根据具体工程商定,一般为一周一次。
(2)部门例会,顾名思义就是部门内部召开的围绕工作和部门建设的会议,主要解决部门内部工作问题和传达公司要求的会议。一周一次,必要时可以加开。
(3)专题论证会议:针对部门工作解决某一技术问题而召开的会议(4)专题协调会议:针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序衔接、工作交叉、施工作业较为复杂的施工协调会议。第3条工程例会的组织
(1)监理例会为定期会议,每次例会时间由各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代表协商确定,监理例会时间以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除非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部门例会为定期例会,一般确定为每周一或周末,具体时间由部门领导按需要确定。主要是:○1听取部门员工一周工作汇报、下
周工作安排;○2提出工作中需要领导解决或者协助解决的问题;○3部门领导通报公司近期重大决定、传达公司领导决策和公司对部门的工作要求;○4纠正部门员工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工作,协助员工进步。
(3)专题论证会议和专题协调会议,为不定期会议,一般由个参建单位领导,按照工程实际进展需求,协商时间,组织召开。(4)会议一般由组织方指派主持人。
(5)会议召开前组织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主要议题及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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