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二、归档范围
1、行政类。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会议记录、规章规定、管理流程等;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光盘、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工程类。设计文件、图纸、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
3、合同类:订货合同、销售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装修合同、广告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贷款(银行承兑)合同、担保(抵押)合同、合作(加盟)协议、投资协议和其他合同(协议)等
4、财务类。申请单、报账单、票据、文件、原始凭证、计帐凭证、帐簿报表、纳税申报、统计报表、基础资料等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文档。
5、人事类:员工基础资料、照片、岗位证书、考评、晋升、奖惩记录、员工培训、工作总结、考勤资料、保险资料、住房公积金、人事任命、劳动纠
第1页共1页纷、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员工手册、员工合同等。
6、其他类。供应商档案;各种领货单、入库单、盘点表等单据、登记本及上级领导交代需要归档的资料等。
三、归档时间
1、公司所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之内办理归档手续;
2、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归档份数
1、原件或复印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2、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五、档案的收集
1、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2、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理。
3、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六、档案的整理
1、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2、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电子备份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七、档案使用与归还
1、档案使用。公司员工需要使用档案时在《档案使用登记薄》上登记,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该名员工的工作岗位及使用档案的必要性核准使用。
2、档案归还: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
第2页共2页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检查无误后在《档案使用登记薄》登记。(使用人归还的档案发生损坏、丢失的,或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由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档案保管与检查
1、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按要求分类归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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