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村(居)信息员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事项直接负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督促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销售,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重大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边处置边上报,并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事故,及时掌握并上报违法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
2、建立健全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务。
3、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的食品药品经营情况,及时与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取得联系,对群众消费投诉事件,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
4、抓好肉品市场督查,引导、督促养猪户“进场屠宰”,制止私屠滥宰。
5、扎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和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督查工作,对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卫生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卫生部门及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小组报告。在上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十桌以上宴席的备案、指导和管理工作。
6、积极完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7、确保辖区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8、建立健全群体性宴席报告备案制度。
三、责任考核
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将对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情况实施考核,并视情给予奖励。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责任考核时间为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
甲方:***人民政府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二篇: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龟峰山风景区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二0一一年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食品安全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1、建立管理处(场)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在管理处(场)的领导下、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及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组织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辖区内创建“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单位”具体工作。
6、完成管理处(场)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管理处下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2、按时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会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积极落实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4、在管理处(场)统一领导下,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六大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实现工作目标。
5、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参与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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