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个人留存)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人身伤害。
2、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要求
1、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各员工本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全面负责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程及公司、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水平,履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公司、项目、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以及相关安全防护,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对本人及本人所管理的人、物、事等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实施,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禁擅自处理和违规操作。
4、严格执行公司“十条禁令”;严禁酒后操作,严禁驾驶和乘坐无证无牌车辆,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餐饮酒。
5、在公司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与管理,严禁违章操作与违章指挥,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可拒绝实施或越级上报处理。
6、配合并支持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安全信息。了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事故的真实情况,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隐患。
7、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台帐、备案工作,无条件配合安质部、办公室搞好安全月报、年度考核的资料。
8、严禁带无关人员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易燃物或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或工作场所。
9、遵守人员外出审批程序和《印章管理制度》等。
三、附则
1、责任人如未能达到以上安全生产目标,个人本年度不能参与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末尾档次。
2、如违反本责任规定,造成事故或工伤事故,按事故或工伤事故规定处理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责任人个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3、本人甘愿接受责任追究,从本责任书签字日起生效。
单位: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2017年3月13日
第二篇: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0一0年度)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0年月日
会宁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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