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北乡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信访问题发生,按照上级信访会议关于建立信访长效机制、实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我乡实际,现就在大河北乡推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就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各社会团体在做出重要决定、实施重大项目之前,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科学评估,防微杜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预防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实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信访源头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一切为了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群众,发展依靠群众,发展成果让群众共享;旨在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信访风险评估贯穿到决
1策制定和决策反馈的全过程,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旨在促进决策科学,减少工作失误,形成工作合力,达到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
二、评估范围、内容和实施主体
(一)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主要包括:
1、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2、乡村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大事项;
3、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中的重大事项及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4、事关广大群众或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或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与政策、规定、办法的制定;
5、群众较为关心的重大改革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
6、经济和社会事务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策内容是否存在明显违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否给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2、是否存在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3、重大事项涉及的群众有可能提出合理的意义或诉求,能否通过法律、政策妥善解决;有可能引发个别群众合法权利受损引发持续上访、缠访、闹访的;群众通过诉讼或法律途径有很大可能认定决策方存在严重过错或可能给集体、国家造成很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4、对涉及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有力论证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理解和支持;
5、对涉及群众能够的补偿安置保障等措施是够与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的措施有较大差别,是否可能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6、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其他方面。
(三)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决策涉及的有关乡直单位和各村,单位和各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应坚持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二)依法评估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信访评估,既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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