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选购的机械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监督局合格证明。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北京市正式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指挥。
3、机械设备要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大型设备多人操作或多班操作时,要制定机长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要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解决机械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
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作业区同时作业时,必须有防碰撞措施,要按规定错开高度,定好旋转方向和回转半径,并教育操作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措施,确保安全。
6、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拖延不报。
7、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时要根据作业条件编制作业方案,报上级部门批准。
8、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
9、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应有领导和技术人员负责指挥,同时对参加组装、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0、设备安装、拆除现场应划出安全区,并派人监护,其他人员严禁在危险区内停留或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11、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安装要符合有关规定,且基础平实,安装牢固,并搭设防砸、防雨棚。
1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外用电梯等大型设备的基础要符合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3、机械设备的基础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同时做好排水措施。
14、机械设备的基础做好后,经验收合格并办理有关签字手续后,方准安装。
15、安装或拆除机械设备时要安排好时间、人员、设备的配合、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安装和拆除作业。
16、大型机械设备在顶升或锚固时,必须派专人指挥,并负责安全监护,确保安全。
1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机械设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18、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各种限位、保险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19、机械设备正在运行时,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突然来电后设备自行启动作业,造成事故。
20、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穿戴明显标志服,不能兼做其他工作。
21、起重机必须坚持“六不准”和”“十不吊”规定。
22、机械设备在维修和检修保养时,一定要按规定拉闸断电,并派人监护,确保维修人员的作业安全。
23、对暂时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按机械设备的有关规定,视停用时间进行保养封存,起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拆除机械部件,要及时运走,对不能运走的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固,保证安全。
25、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多功能平刨。
第二篇: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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