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阜新团市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阜新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阜新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阜新日报社阜新人民广播电台阜新电视台
阜团联发[2009]1号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阜新十大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各单位团委,各位青联委员: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选树在我市转型振兴和实施突破“辽西北”战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和团结我市广大青年为阜新经济社会发展出力献策,共青团阜新市委员会、阜新市青年联合会、中共阜新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阜新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阜新日报社、阜新人民广播电台、阜新电视台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一届“阜新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和宣传在推动阜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及社会各项事业进步的伟大实践中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树立一批具有当代青年先进特征、代表广大青年成长方向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倡导追求卓越、永不言败、敢为人先、无私奉献、与时俱进的杰青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习成才、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把我市各族各界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推进转型振兴,实现突破“辽西北”的目标上来。
二、评选资格
1、年龄在18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阜新籍青年或在阜新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埠青年、外籍青年。2、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并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积极投身推进转型振兴、突破“辽西北”伟大事业,工作业绩突出,在本职岗位有杰出贡献,本人事迹或所领导的单位、部门在国家、省、市有较大影响。
4、被推荐人选有较高的社会评价,应具备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基础。
5、曾当选过“阜新十大杰出青年”者,本次不再参评。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
第十一届“阜新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按照人选推报、正式候选人确定、社会投票公示、组织评审、宣传表彰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人选推报阶段
人选推报采取组织推荐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推报单位要根据本评选通知要求通过直接严格的考察,推出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推报人选名额不限。同时接受社会推荐,2名以上市青联副主席、5名以上市青联常委、10名以上市青联委员、20名以上社会各界人士(注明工作单位、职务)可联名推荐。社会推荐参评的青年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相关行业部门对其进行考核。人选推报截止日期为5月11日。
2、正式候选人确定阶段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5月12日组委会将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和行业
结构等因素进行初评,筛选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3、社会投票公示阶段
对确定产生的20名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将进行新闻媒体、短信形式的社会公开投票及社会公示,投票时间为5月20日至29日,为期10天。同时开设公开评议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在评委会投票前,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由组委会酌情处理。
4、组织评审阶段
5月30日,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结合直属团干部投票、社会公开投票结果,运用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出每一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得票数列前10名的正式候选人将当选为第十一届“阜新十大杰出青年”,排序后10名正式候选人将被授予“阜新优秀青年”称号。
具体加权系数分配如下:
5、宣传表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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