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储存保管制度
一、储存柜的设置
1、储存柜不得靠近主控室或人员密集的处所建立。
2、储存柜应坚固可靠,并在储存柜上或周围要有标示牌以及温馨提醒牌,并在储存柜加装防盗锁,切实保管好放射源的存放安全。
3、储存柜钥匙应由当班的机长、副机长进行保管,同时车间管理人员以及炼钢厂安环科做为监督管理人员,
4、在储存柜周围禁止长时间的逗留、停留,发现有在此人员要互相进行提醒。
5、储存柜必须设立警示标示牌。
二、放射源临时储存或长时间储存管理
1、连铸车间在检修结晶器时如临时拆除的放射源,车间主管领导以及工机长要找专业人员妥善移到储存柜内由专人进行保管,连铸车间以及岗位人员做好记录,安环科将对记录进行检查以及监督。
2、长期闲置的放射源,由每个班的工机长进行检查管理,并且对放射源储存柜的周围进行检测工作,并把检测的数据填写到相关的台账中,同时车间管理人员做好放射源的管理工作。
4、结晶器需要检修时,放射源因有专门培训过的人员进行取出,安全放到储存柜内,并把放射源保管好,同时在记录台账中要有显示。
5、使用放射源的车间要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储存保管规定,储存柜内只能存放放射源,其它一切物质不能放到柜中。
6、连铸车间以及炼钢厂安环科随时进行对入库放射源进行详细登记,
认真履行出、入库登记手续。
7、储存柜内的保管人员未经车间以及安环科不准擅自将库存的放射源发放出库。库房钥匙不准乱仍乱放,不准转交他人保管。
8、储存柜保管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要每天对存放柜放射源进行检查,发现缺少或者异常及时进行上报。
9、因违反储存规定的可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炼钢厂
第二篇:放射源同位素储存管理制度放射源同位素储存管理制度
一、分配独立的放射源存放仓库,房内配备密码箱;
二、储存仓库安装铁门和监控系统,具备防盗、防火措施,并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三、储存仓库用于临时存储异常或者出现故障的放射源仪器,以及长假时的仪器保护。临时存储的异常放射源仪器必须在两天内按照相关的流程对仪器报废或者换新。除设备正常使用的放射源仪器外,仓库平时不得额外存放放射源仪器备件;
四、放射源不得单独从仪器中取出保存,保存时必须连同外防护箱一同拆下,再转入仓库存放,仓库内有放射性仪器时必须配备专人管理;
五、仓库及保险箱钥匙由放射源安全防护管理小组中分管人员专管,并做好密封源仪表进、出记录登记。专管人员应持有效《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三篇:物资储存保管制度物资储存保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控制公司仓储物资的调拨、保管和入库、出库程序,提高仓库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其他各分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作参考。
第三条
权责划分
集团公司总部由行政中心统筹管控仓储物资。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仓储物资实行全面监管,包括物资在库保养、安全卫生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盘点、合理控制物资存储量、根据库存数量申请调拨物资等工作。
记账员负责根据单据登记库存帐目并统计账目数据、对与物资存储有关的各类单据实行监管、配合仓库保管员定期盘点库存。
第二章物资的调转及入库、出库管理第四条
物资调转
仓库保管员根据实际仓储情况填写物资调拨申请单(附件1)交行政中心主任审核后递交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签批后的物资调拨申请单传送至生产单位申请调转。
第五条
物资入库
集团公司文件,禁止外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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