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各项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强化资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有效地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和资金风险,依据《公司法》、《会计法》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内容
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为财务收入、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财务开支的申请审批程序;财务开支的支付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二、财务收入的审批原则
根据各类收入的经营、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收入预算指标,报财务总监审核,汇同相关部门核定后承公司领导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开支的审批原则
1、根据《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公司实行“一支笔”的审批管理办法。除重大开支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公司董事长负责财务收支审批工作,同时实行预算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在一定限额内由董事长授权财务总监审批。
2、财务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原则。各部门的财务开支一般应在预算管理范围内的项目、额度中进行列支;未列入预算的开支,应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3、财务开支采用事前审批的制度,坚持事前审批控制与事后审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财务各项支出(含借款),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控制制度(特殊项目除外),经办人在费用开支前,必须填写“用款申请单”进行请示,按程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上报用款申请单的,必须先行口头请示,如同意办理,事后要进行补办。用款申请单应写清楚用款事由、预算金额等。用款申请单作为借款及付款的依据以及会计凭证附件。
事前审批应履行下列程序: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按程序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由经办人按程序报部门
1负责人审批用款申请单;
⑶开支在2万元以下,由经办人按程序报财务总监审批用款申请单;⑷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用款申请单;
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董事长审批用款申请单;
下列支出项目不履行上述事前审批程序。工资、奖金、节日补贴、福利费、离退休生活补帖、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合同开支、税金、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托收电话费、水电费,按照相应的会议纪要、制度、合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不需另行填写用款申请单。日常发生的金额较小的零星开支是否需要报用款申请单,由财务总监具体掌握。
4、坚持财务收支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
5、坚持财务收支逐级审批原则。财务收支事项审批时,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层次进行审批,即先下级、后上级。
6、严格审批制度,厉行节约目的,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
三、财务开支申报的具体审批程序
经办人以用款申请单形式上报的申请,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履行用款申请的审批程序如下:
⑴报帐员领取备用金,报帐员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⑵开支在5000元以下的,各部门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开支在2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批;
⑶开支在5万元以下,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⑷开支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行政办公会决定,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长审批;
四、财务开支的支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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