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同时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导致民间矛盾纠纷数量迅速增加,给社会稳定以及公安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和难度。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就如何妥善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纠纷问题浅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五印乡社会矛盾纠纷现状和特点
(一)表现形式复杂多样。通过社会调查及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以来,卫辉市16个乡镇因邻里琐事纠葛、土地征用、宅基纠纷等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多达到10余种,其中宅基纠纷占25%、土地征用引起的经济纠纷占13%、工程施工引起的纠纷占25%、邻里纠纷占27%、婚姻家庭占6%、其他占4%,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牵涉范围涉及面广。目前,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层次性和普遍性,涉及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各个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个人与个人之间、村与村之间、个人与企事业单位之间,个人与政府之间或多或少均有矛盾纠纷存在,关系着两个甚至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范围广,解决难度大,致使依靠某一个部门很难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多个部门协同处置。
(三)矛盾隐患极易形成。邻里之间小摩擦、言语不和
1等问题都可能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升级,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当今信息社会的互动交流日趋便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模式发生根本改变,由此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趋突出,并形成一种潜在的矛盾隐患。
二、当前矛盾纠纷产生原因
(一)部分群众法律法规认识尚不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深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以及注重民权、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群众的人权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在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等方面要求随之提高。但由于受城乡分布不均,法律法规普及面及受众人群分布不平衡等问题的制约,使得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只处于一知半解的水平,甚至存在“断章取义”的现象,导致部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一旦遇到自身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便会以自身所认知的“法律”说事,一旦问题解决得不到自身认可,极易出现聚众上访、无理闹访等现象,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传统道德约束功能呈现弱化趋势。随着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的思想意识也在快速发生着变化,特别是当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个别留守人员伦理道德滑坡,因赡养、抚养、继承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也大量涌现,以及目前社会出现人际关系淡漠、个体受利益驱动和婚
2外情等因素引发矛盾的情况较为突出,甚至导致命案发生,造成邻里关系日益紧张。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尚未完善。因现行调解体制尚未形成“一盘棋”的总体格局,矛盾纠纷调解策出多门,村(居)委、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妇联、民政局等单位和部门,均有调解的职能与义务,极易造成各自为政,调解渠道“堵塞”的现象,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久拖不决,初期并不明显、不太尖锐的矛盾纠纷,随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执而不断升级,有的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给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带来负面影响。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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