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第一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人员编制
定安县第一小学为普及小学教育的股级事业单位。总编制94名。具体分布为:
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73个。
2、工勤人员岗位6个。
二、现有人员94人,具体分布为:
1、管理人员有5人。(兼任小学高级教师)校长1名,副校长3名,教导主任1名。
2、专业技术人员有94人,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有36人,小学一级教师资格有55人,小学二级教师资格有6人。
3、工勤技能人员有10人。
三、岗位设置107个。
1、管理岗位设置9个(兼任小学高级教师)。
校长1名,副校长3名,教导主任1名,副教导主任2名,政教处主任1名,其他管理人员1名。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97个。(1)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10个。
-1(2)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是从事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任职条件是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经验丰富,资历较长的技术骨干。
(3)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职责是从事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任职条件是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教学经验丰富。
(4)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职责是从事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任职条件是年限较长的教师,主要的业务骨干。
(5)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职责是从事专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任职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6)小学二级教师,职责从事专业教育教学工作,任职条件是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3、工勤岗位名称、职责和任职条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从事辅助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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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普安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岳池县普安小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池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委办发[2008]51号)、《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岳池县人事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岳组通[2008]49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普安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1、与普安小学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二、岗位类别设置
3、根据岳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岳编发29号),普安小学编制61人,机构规格为股级,领导职数2人,内设教务处、总务处。现有人员60人。
4、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2名,占岗位总量的3.2%;专业技术岗位58名,占岗位总量的95.1%;工勤技能岗位1名,占岗位总量的
1.7%。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5、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
1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数6个,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个,其中:教务处主任一名,教务处副主任两名;总务处主任一名。
6、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本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9级职员。
7、设置:担负领导职责的岗位2个,其中:九级职员岗位于
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8、根据本单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现状(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8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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