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一、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考核。
我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局党组会、局务会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综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就一年的综治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国建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单位一把手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局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将综治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意识。
结合“四五”普法,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要开展学习法律法规的活动,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法制课,重点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团结邻里,和睦共处的氛围。对少数有纠纷苗头的干部,各单位工会和人事部门能够及时出面协调解决,防止激化矛盾。上半年,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无民事纠纷和黄、赌、毒现象,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和影响社会政治的事件。
三、积极为民解困,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一是妥善做好军休工作。我局努力做好军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反映军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调研,稳定军休人员的情绪,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落实低保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严格执行《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全市困难群众能享受低保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事实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落实,能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社会性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烈士陵园、仙峰山墓园和合罗山墓园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我局下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林业防火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巡查监督,专人把岗监控,严防发生山火。上半年,我局下属相关责任单位没出现火警,林业维稳工作落实到位。四是执行管理制度,维护民政综合楼安全稳定。为全面贯彻落实维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局办公楼地处市中心和十字路口实情,严格执行《珠海市民政综合楼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巡查保卫,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和治安秩序。实践证明,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制度,一方面,提高了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综治和维稳意识,内部管理基本做到“四无”目标;另一方面保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整治明显有效,综治工作实现“三有”,综治环境迅速改观。五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消防部门的要求,局综合楼每层拆除玻璃栏杆,改建防火墙,保持消防系统运作正常有效,确保无消防隐患,无火警误区,有力地维护综合楼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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