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集镇中心小学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总结
根据县教育局贯彻执行执法大检查的会议精神,决定对全镇小学开展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各小学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情况,系统梳理教育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增强广大教育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教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们高度重视和充分认识执法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大检查取得成功。成立教育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本镇教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主动与当地监察、司法、统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研究部署,合力推动教育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组长:高焕利副组长:易明会
成员:徐学新路将常胜赵培双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一是各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学校领导;二是组织实施教育统计调查的教育人员;二是依法负有提供教育统计资料义务的人员。
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1)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2)对教育统计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3)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教育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主要包括:⑴领导是否重视、支持统计工作。
⑵是否配备统计工作人员。
⑶统计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⑷是否配备统计工作必需设备。
⑸是否建立统计台账制度。
⑹是否建立统计数据审核制度。
⑺是否如实搜集统计资料。
⑻是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⑼上报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⑽是否进行统计数据分析应用。
同时,要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存在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
2.统计工作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
四、组织实施
我镇教育统计执法大检查从9.1—7日,按照组织动员、各地自查、逐级抽查、处理和总结阶段进行。
1.组织动员。成立《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全镇各小学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自查整改。严格依照《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切实查找本单位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逐级抽查。我们将抽查部分小学,抽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问题。把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较多或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列为重点抽查对象。集中力量检查教育统计报表制度中各项统计的重点指标。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实和行现场检查等多种检查手段,保证抽查工作深入、扎实、细致,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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