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制度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制度
作为新课程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的综合实践活动,是落实素质教育、课程,切实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订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制度:
1、综合实践活动的学习内容包括四大领域。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根据我校实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实施时同时注意融合其他学习领域。
2、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以小组活动为主要组织形式。
3、学校和综合实践教师要针对本校学生的知识基础及其兴趣和爱好、学生所处的特定社区背景和自然条件,引导学生确定合理的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一般每小组一个学期确定和研究一个活动主题、项目或课题,课题研究的周期以一个学期为宜。
4、学校成立综合实践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协调和管理评价指导教师,“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和实施、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具体实施。
5、每学期实施前要制订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的内容要具体、可操作。
6、信息技术教育包含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中。
7、学校和教师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实施活动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在任何场所的活动必须有专人(教师或家长)组织和指导。
8、综合实践教师要注意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关心、理解和参与,为学生开展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综合实践活动师资配备制度
1、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遵循“个体自主开发与团体共同研究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2、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相对固定。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指派一名教师为该班指导者,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3、学生全班外出进行综合实践活动时,另行再安排一位教师协同组织管理。
4、学校建立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具体管理由教导处负责。
三、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管理制度
1、开学初,各组拟订学期研究计划。每学期开学的第
一、二周,教导处要组织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意向活动,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各组研究计划要及时上交,经审核后开展活动。每个学期每位学生只开展1-2个主题研究活动。
2、定期检查组内教师研究情况。各教研组长要定期检查教师的研究、设计和反思,学生资料存档情况等等。
3、建立推门听课制。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随时听推门课,了解各组的研究动态,相关情况要予以公布。
4、教师要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研究活动,完成一定研究任务。
5、研究过程中组织教师参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案例等评选。
四、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学习培训制度
1、学校采用请进来走出去和校内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
2、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由各组长负责,组织组员可以对已经形成的方案作进一步的探究,也可以另行开发一个新的课题。
3、实行每周教研制度。每周周召开一次综合实践教研活动。由组长召集,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理论学习,讨论课程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进行集体备课等,保证活动的有效实施。
4、鼓励教师自主创新。有一定能力与经验的教师可以自主开发新的课题研究,研究中不仅要提供详实可行的案例,还要有具体的研究过程资料以及后续研究方向。
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师工作量制度
1、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中3—6年级每班每周平均3课时规定,负责活动的指导教师按学校现行排课,每周算2课时。
2、因活动需要、确定指导学生开展活动,不在课表排课时数之内的(星期一至星期五),算作相应节数的代课。
3、因活动需要,星期
六、星期日带学生外出活动,教师算作加班。
七、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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