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审计局机关大院绿化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局园林绿化管理,美化机关环境,更好地为干部职工创造一个优雅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园林绿化规划是局机关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已列入规划的绿化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
第二条机关空坪隙地,及院旁、路旁、宅旁等零星空地都是绿化用地,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占作他用。
第三条本局干部职工都要积极参加绿化义务劳动,按要求完成植树绿化任务。
第四条绿化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局办公经费计划,各种管线的架设要充分考虑绿化,对妨碍绿化的,要想办法转入地下。
第五条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栽培、除草、松土、施肥、施水、防治虫害等维护管理工作,严防损坏。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机关内所有树木,修剪、砍伐树木由本局绿化养护人员负责,不得随意乱砍。
第七条爱绿护绿、保护绿化设施六不准:
㈠不准爬树折枝、采花摘果、偷挖苗木花卉。
㈡不准损坏花坛池围、树木护桩及一切绿化设施。㈢不准借树搭棚,不得在树木上晾晒、钉挂物品。㈣不准穿越、践踏绿篱、绿篱带、花坛、草坪。㈤不准在树下生火烧物或靠近绿篱带燃放鞭炮。㈥不准向绿篱带、花坛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双峰县审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地税局机关大院美化绿化合同地税局机关大院美化绿化合同
委托方(甲方):宁远县地方税务局
被委托方(乙方):毛新胜
甲方委托乙方对宁远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大院进行美化绿化维护作业,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业务对象
1、机关宿舍水泥硬化:作业面积为374.15平方,作业单价为55元/平方米,项目总价为20578.25元;
2、树木围栏修建:共修建9个,每个作业单价为100元,项目总价为900元;
3、树木栽种:共种植50棵,每棵作业单价4元,项目总价为200元;
4、清理院内杂草、垃圾:共清理4处,每处作业200元,项目总价为800元;
5、维修花池拦边:共维修4处,每处作业100元,项目总价为400元;
6、制作地漏1个,项目总价为100元;
7、清理鸡舍1个,项目总价为100元。
第二条清理工具及部分消耗品
乙方以承包工的方式承包,作业机械及配套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结算方式
合同总承包费用为。贰万叁仟零柒拾捌圆贰角伍分(23078.25)。
第四条施工工期
乙方的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自2011年6月25日至2011年2011年7月15日止,时间为20天。
第五条合同税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此合同,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存放器材、清洁剂的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2.爱护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3.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工伤及人员伤亡事故,属于乙方施工的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
甲方对乙方在作业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违章作业,有权进行处罚。第一次口头警告,如不见效,发警告通知书,如仍不见效,可向乙方发出罚款通知书,每张罚款按作业承包总价的0.51%扣除。
第九条其他
对此合同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此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甲乙双方在诚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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