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办统战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在党委领导下,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战政策。
二、在党委的领导下,与医院各民主党派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联系,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统战对象参加有利于社会的各项活动。
三、定期召开统战座谈会,通报医院大事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不断发现、考察、培养党外干部,做好民主党派、政协、人大的换届推荐等协作工作,为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出意见。
五、负责落实统战政策,协调统战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负责上级统战组织来院联系工作的接待。
七、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二篇:统战办工作职责统战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委统战部汇报本镇统战工作情况;拟定统战方面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助镇党委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与统战对象中代表人士的联络、联系机制,组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重要情况通报会,吸收他们参与重大问题的民族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和推进工作;加强对担任实职的党外干部的联系,做好了解、教育、帮助工作;密切与党外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参政、议政做好服务工作。
4、调查研究本镇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士;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尊重他们的劳动与创造,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全镇的发展献计出力。
5、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民族间发生的各种矛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参与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的1
扶贫和开发。
6、严格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加强与宗教上层人士的联系,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问题进行渗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按照“团结、教育、帮助、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鼓励他们参与“光彩事业”、“再就业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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