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统计自查情况总结
一、村级统计数据准确度不够高。主要是一些新的统计人员对本村的总体情况不够了解,造成有的统计数字不够真实;有的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不够认真对待,照抄照搬往年的数字,或者在以往数字上改改就交差,或受年初计划的影响,没有经过调查了解情况,按年初计划的数字填报。
二、村级统计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始数据管理十分薄弱,有的村二ooo年以前的档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丢失,村与村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三、有的个别村统计数据上报不够及时,报表不够整洁,涂改的比较多。
四、村级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虽有一定的提高,镇统计站每次布置报表任务时都对指标进行解释,还有部分统计人员对报表的指标解释和报表的填报方法还没有完全掌握,指标关系没有分清楚,报表填写不够完整。
五、企业单位的问题主要是存在的漏报现象比较严重。虽然我镇对统计法已加大宣传力度,但是有的企业主认识仍然不够到位,还在担忧加重税收,同时还有树大招风的顾忌,对于这种现象,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已对他们的行为做了批评指正,并通过解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有的企业主对报表的指标不够理解,造成统计人员按企业主的意思填写报表造成漏报现象。
第二篇:统计自查总结鄢陵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
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鄢陵县林业局接到河南省林业厅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统计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的精神,制定自查工作计划,提出明确具体的自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鄢陵县林业局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现有统计人员2人,配备统计电脑1台及全国林业统计报表管理平台上报系统。统计人员都经过了全国统计资格培训,做到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工作制度、统计报送制度、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审办法、统计资料管理与公布制度、综合统计员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夯实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制度,并在
《鄢陵县林业局工作制度》和《鄢陵县林业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四、《统计法》学习实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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