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冢镇统计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
莘县妹冢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6月19日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更好地营造我镇有利于统计事业发展的氛围,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镇政府、统计站、纪检委、司法所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联合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以下简称统计执法大检查)。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以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全镇领导干部、统计人员、
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一是镇政府;二是统计站、有关部门;三是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1、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全镇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全镇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处分规定》情况。
——对镇政府、统计站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
——对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各级统计部门所需的统计调查资料等问题。
2、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点检查镇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置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
三、检查步骤
统计执法大检查从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四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阶段(6月20日前)
召开全镇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镇统计执法大检查进行全面的动员和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相应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2、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计划,搞好扫法大检查的自查自纠工作。
3、充分利用喇叭、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6月20日-6月25日)
认真开展好各各部门、和单位的的自查自纠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处分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按时报送自查总结报告。
(三)抽查阶段(6月25日-7月10日)
迎接好县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县法制办组成的联合检查组,的抽查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
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全面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检查的统一领导,镇政府、统计站、纪检委、司法所成立全镇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具体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系电话:0635-7661010)。
统计、纪检、司法作为大检查的组织实施者,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检查合力,把大检查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o一o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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