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综治)
第一篇:述职报告(综治)述职报告
县民政局局长00
200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具体指导下,民政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较好的履行了年初与县委签定的责任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不仅是自己严格履行职责的结果,更重要的是民政局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合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结果。今年的综治工作我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民政部门既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同时,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成员单位,既肩负着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的责任,也肩负着执行法律、法规的任务。作为民政局的一把手,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执行法律、法规任务的落实,一个首要的先提条件是学好法律,才能用好法律,才能坚持依法行政。为此,突出抓了三项工作:一是自己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年,除了系统学习民政专业法律外,还先后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二是组织民政局干部职工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执法、守法、宣传法律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我们大张旗鼓地开展
了3次大规模的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活动,让民政走向社会,让社会更好地了解民政、支持民政工作。
2、明确责任,落实领导责任制。在落实领导责任制上,从总体上讲,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两层负责制。在工作方法上,由我负总责,我只抓几个分管局长这一层,再由分管局长抓其分管的股室及二级机构这一层。在保证落实上,由县局与股室、二级机构签订综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纳入年终工作进行考核,与干部职工政绩、奖励、晋职、晋级直接挂起钩来,实行奖惩兑现。对出现重大严重失职导致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和责任事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权。
3、定期排查消除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我还将综治工作列入经常化管理,主要是局本身形成一套完善的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制度。从元月份到现在,我局先后共进行了五次集中检查,12次排查不安定因素,做到了每月一排查,季度一分析,先后共排查堵塞漏洞2起,消除隐患4起,基本做到了不安定因素和漏洞消化解决在萌芽状态。元至十二月份,我局无越级信访、人访,全年无集体上访;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全年无责任事故和治安事故。
4、从我做起,狠抓队伍建设。为了使民政局形成一个好的整体形象,在综治队伍建设上,我自己带头,从我做起。一年来,自己经常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锤炼自己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自己先后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十六大报
告、周国知先进事迹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开阔工作思路,增强领导方法。特别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学习活动显得更加紧迫。自己不断自学,而且还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在工作方法上,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功能作用,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从点滴做起,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我的带动下,全局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和干事创业的风气。此外,我对综治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对局综治领导小组进行了多次调整,拨了专门经费改善办公条件,无论是在局机关本身,还是所属二级机构,都有从事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办公地点,综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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