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交流经验材料
兴宁市卫生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多策并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了卫生事业平安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卫生系统治安综合治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在卫生工作中具有的重要意义,将综治工作定位为卫生事业发展的首要位置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综治”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综治工作领导;年初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责任书》等,对卫生综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利用班子例会、局务会、工作会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和改进,形成全系统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我们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普及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针对卫生系统法律法规规章较多的现象,我局结合“五五”普法和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等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认真
1宣传《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几十部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秩序,从意识形态、思想道德、法制观念等方面进行灌输,使综治工作意义、目的、内容、任务进到班组、入到人头,唤起人人参与的热情,形成警钟长鸣、群防群治的氛围。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全力为卫生发展大局服务。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单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抓排查及时调处,抓预防强化源头控制,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民转刑案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下属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卫生局调解组织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市卫生局举办了多期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调解水平。由于在工作中注重方式方法,今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成致使纠纷激化的事件,为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了努力,较好地发挥了本系统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规范行为,净化行业行风。为切实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病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针对卫生系统采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
2节,市卫生局多措并举,积极强化对医药卫生行风的建设与管理。一是印发了《兴宁市卫生系统人员队伍管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和管理的新制度、新举措,把卫生行风建设贯穿到了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之中,做到以制度促管理,抓行风强队伍;二是组织全市卫生院正副院长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借鉴和推广制度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医院管理上新水平;三是建立医药采购长效机制,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参与医院采购行为,建立医院药事委员会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并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医疗器械纳入政府采购;四是组织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采购工作的副职、市直医疗单位的药剂科主任到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旁听我市某卫生院院长因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房屋建设等工作中收受回扣审判会,通过旁听,让与会人员感同身受,内心深处受到强烈的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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