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绿化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
关于下发2011年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镇绿化、美化进程,推进生态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2011年绿化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镇绿化覆盖率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2%,街道绿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镇村公路绿化路段达到30%,新增绿化里程2公里;河岸绿化达到70%以上,新增绿化2公里。全镇完成义务植树10280工日或法定植对41120株(详见附表),其中新植珍贵树1.2万株。完成种植珍贵树,市级示范村1个,县级示范村1个。
二、工作重点
1、抓好珍贵树种植。以非规划林地(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地)和示范林地造林为主,因地制宜,分区布局,推广种
植银杏、红豆杉、楠木、香樟、桂花等珍贵树木1.5万株,着重抓好
珍贵树种植试点村的示范工作,推进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
风景化、效益产业化。
2、抓好镇村绿化。一要按照**绿委[2006]4号文件要求,大力
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各村(居)要抓好“四旁”
(路旁、水旁、村旁、宅旁)的绿化,实行谁种谁受益的政策,大力
推广种植珍贵树种、乡土阔叶树种以及种竹种果,年内全镇至少创一
个以上“绿色小康村”;二要抓好镇政府、林业站、卫生院、学校等
重点单位和行政村村部的庭院绿化以及新村建设的绿化,使农村绿化
上档次、上水平;三要完成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人工更新造林任务,
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全面实行林、竹低改,提高林分质量,巩固造
林成果。
3、抓好城镇绿化。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处理好经济建设
和城镇绿化的关系,把绿化作为城镇的基础设施来抓:一要抓好公共
绿地建设;二要抓好街道的绿化,对新建扩建的街道还未绿化的,要
尽快搞好绿化规划设计并抓紧组织实施,已绿化的街道,凡有缺株的
都应补植;三要抓好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凡新建单位和住宅小
区,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留足绿化用地,绿化要与建设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步验收,对绿地率不够规范的,不得审批实施;
四要抓好镇、村所在地的绿化工作,在保护现有植被的前提下,应增
加常绿树种、观叶树种及花灌木。
4、抓好公路、河岸绿化。抓好以公路、河岸绿化为主体的绿色
通道工程建设,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绿化委员会关于大
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1]号),继续
完善公路宜绿化路段的绿化。
5、抓好绿化基地建设。要建1个以上义务植树示范基地,有条
件的单位可自己组织全体职工营造基地林,按每人种4株树,成活率
达85%以上的要求,由县绿化办组织检查验收。
6、抓好植树节活动。在“3.12”植树节期间,各级各部门都要
精心组织一次影响面广的义务植树活动,要注重义务植树的成效,防
止走过场,确保造一片,成活一片。
7、抓好绿化管护。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护,切实做到“三
分造七分管”。要落实管护责任制,实行门前三包,门前责任区行道
树、花、草被损毁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就负责补种。要树立人人管花
草,护树木的新风尚,巩固绿化成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把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列入各村(居)、各
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把全民义务植树绿化工作摆上重
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绿化工作方案,确实加强领导。
2、落实工作责任。镇村绿化由林业局和政府共同负责,公路绿
化由农村公路养护部门负责,河流堤坝绿化由水利部门负责,公路沿
线所经过的镇村街道政府负责,新村住宅小区的绿化由新村小区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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