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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改进统计行政执法力度的构想与建议

本文从制度、管理体制、人员构成几个方面分析统计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只有不断改革统计管理体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统计行政执法的缺陷。

统计行政执法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为执行统计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地某一具体事件或个人采取处理措施的活动。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明确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统计行政执法是贯彻落实《统计法》,实现统计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履行统计行政执法的职能,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当前我国的统计行政执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统计行政执法面对统计调查对象复杂,经济成份多元化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民营、私营经济已涉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民营、私营经济企业统计法律意识淡漠,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受到利益驱动,他们往往以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开绿灯为掩护,从个人角度出发,拒绝向统计部门提供真实数据,影响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

2.行政干预统计执法工作

由于统计数据同干部的政绩、升迁联系密切,受利益驱动,有些地方和部门,为了能完成目标考核任务,或为了局部甚或小集团的利益,通过各种形式,把一些指标层层向下分解加码,导致基层单位主动或被动地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或虚报或瞒报。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引起基层统计数据失真,造成部门、地方和国家的统计数据不准确,致使政府统计公信力大打折扣。统计部门往往出于对权势的畏惧,会在领导的压力和干扰面前屈服,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由此造成的统计数据失真远比因统计技术和统计力量等原因造成的统计数据失真要严重得多。

3.没有一支专职、专业的统计行政执法队伍

统计任务最重的县级统计机构,其统计力量最为薄弱,多年以来,无法成立一支专职、专业的统计执法队伍,因此,根本不具备在分布广泛的统计调查对象中,开展经常性的各种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条件,更不具备执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条件。

4.统计行政执法投入不足

由于经费原因,执法硬件缺乏、手段落后。要想把执法工作搞好,执法硬件可以说必不可少,基层统计局普遍缺乏执法车辆、录像器材、录音笔和微型打印机等执法硬件。这会给执法过程取证带来较大困难。

5.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还需要加强

统计执法工作相对于其它统计工作,政策性和法律性都较强,执法人员必须知法、懂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执法工作人员在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同时,还必须全面地掌握统计法律和行政处罚法规、统计业务相关知识,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合理行使执法技能。

二、提高统计行政执法的建议

1.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加大新《统计法》的宣传力度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它在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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