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站各项制度
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
2、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辖区的有关统计工作,行使综合统计职能。
3、执行国家、省、市、区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完成各类专业统计报表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准确、及时向区统计局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各项社会经济调查,督促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调查员和农村住户辅助调查员、记帐户做好住户调查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统计局部署的各类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的调查任务。
5、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有证个体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统计人员按规定准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企事业单位及有证个体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做好统计人员的上岗辅导工作。
6、做好统计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对各种原始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辖区内的有关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
全各种统计台帐等基础资料,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统计数据、经济信息和其他统计服务。
8、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统计信息网络,搞好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和地域范围内基本单位及有证个体名录库的季度动态维护工作,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和管理奠定基础。
9、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完成国家、省、市及区统计局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统计站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定期组织统计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2、负责制定分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指导社区统计员开展工作。
3、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事前预测、事后分析,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统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准确详实的统计资料。
4、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普查、调查任务。
5、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以及归档、保管工作。
6、积极做好本街道办事处的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工作。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统计员工作职责
1、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3、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5、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入户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业务培训制度
1、根据本街道办事处统计法执行情况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状况,研究制定本街道办事处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计划,分类、定期对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和统计业务水平。
2、每年对城镇居民生活质量调查员和农村住户辅助调查员进行一到两次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记账户的水平。
3、积极参与区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制和统计业务培训,搞好本街道办事处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和协调,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进一步充实、完善自己的专业水平。
4、做好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
报表报送制度
1、提高对报表报送制度的认识,增强统计法制观念,思想重视,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2、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区统计局各专业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未完,全文共21232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