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城区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规定
一、绿地管养总体目标和要求:
(1)无垃圾;(2)无杂草;(3)无病虫害;(4)无旱象;
(5)无缺株断档。
1、环境卫生管理:
(1)绿地内环境卫生状况是体现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把环境卫生管理作为绿地管理的重中之重。
(2)管理人员每天应提前30分钟到岗,并且做到不间断巡查,确保所管绿地内任何时间、任何地方无枯草、秸秆、砖瓦块等任何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
(3)下午下班前对所管绿地内的环境卫生严格、认真的排查清除一遍。
(4)对所管绿地内因管理权限所限出现影响卫生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甲方,否则按管理不及时不到位对待。
(5)修剪绿篱、模纹等产生的断枝、落叶和拔掉的杂草须随时集中运走清除干净,确保作业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6)对所管辖绿地内严禁点火冒烟现象,轻着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造成绿地损坏者,按核定损失价值的100%予以赔偿。
(7)树木倾斜、大风刮断等应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绿地管理标准:
(1)松土除草。松土、除草,可以使土壤疏松,保持水分,流通空气,调节土壤温度,减少水分蒸发,增加养分吸收,促进养分分解。松土除草过深会伤及苗木根系,过浅则达不到效果,一般深度以6厘米左右为宜。随时清除杂草,保证在承包绿地内无杂草丛生现象。
(2)整形修剪:苗木的整形修剪除了美化株形,调整平衡以外,还可以增加花枝,减少病虫害,使苗木生长旺盛、健壮。要求:①乔灌木无枯枝残桩,楂口平齐,无劈裂。乔木根基和树干无萌枝。②绿篱应是三个面平齐、两条边线顺直、棱角分明。③球类苗木,大小一致,匀称、圆满、紧凑。④模纹带则应自然,线条圆润、流畅。⑤草坪一年一般修剪7—8次,每次草剪高度不超过叶片的三分之一。
(3)浇水、施肥。根据土壤墒情,浇水应以满足灌透为原则,确保苗木生长需要。并打好树穴,把水引到树穴中;夏季天气炎热,浇水应在早晚进行;施肥应做到有计划合理地施一些有机肥等,可穴施、沟施,也可兼顾叶面喷洒。具体情况依苗木特征而定。
(4)病虫害防治。由专业队伍进行病虫害统一防治工作。管养单位在所管绿地范围发现有病虫危害现象,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否则对因发现上报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核定造成损失的50一60%予以罚款。
(5)苗木管护。人为撞倒或下雨、刮风吹倒的苗木要及时扶直,固定好,断枝要及时清除。因管理不善、丢失、损坏的苗木,无正当理由按损失苗木核实数量价值50%予以赔偿。
(6)及时拔除死亡苗木,并根据季节及时补植,避免出现绿地缺株断档和黄土裸露现象。
(7)因施工或其它人为造成绿地破坏损失或基础设施损坏丢失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负责绿地内所有坟头的处理及反弹问题的解决。
3、人员岗位标准
(1)管养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体现企业形象,必须在岗流动管理,尽职尽责。
(2)管养人员每天应提前30分钟到岗,将塑料袋、烟头、纸片等杂物在当天上班前清理干净。
(3)管养人员应遵守市政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东城区的一草一木。
(4)管养人员应加强学习,做到文明管理,尊敬领导,不断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
(5)管养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在合同期内管养人员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人员分配标准:
各承包单位按建设部颁布的管理标准,进行人员分配,
中标后采用定岗、定责、定路段的“三定’’责任制,并把人员管理路段图呈报给甲方。
二、考评标准
按照《鄢陵县园林规划管理局创建工作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强管理、督促工作,每星期不定期至少考评一次。对经考核出现的问题分别做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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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