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理制度
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
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公司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公司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x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公司报派出所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xx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6.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并处以每人2元罚款。
7.不准在办公楼、宿舍楼的门厅、走廊、盥洗室、教室、综合部、宿舍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元。
8.不准在公司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违者根据情
况处以1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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