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通知
吉市华字(2011)07号
经董事长批准,公司自2011年开始为员工新增福利——缴纳社会保险(简称社保)。2011年度社保缴交方案如下:
一、按第二档基数为1600元/月的标准缴纳,个人缴纳20%即3840元/年(1600×0.2×12)。
二、缴交的3840元中,员工自已缴纳25%即960元/年,公司报销75%即2880元/年。
三、员工自行到吉州区社保局(城北转盘吉州大道民防大厦对面的吉州区服务中心一楼)办理开户缴纳手续,并缴清2011年度的社保费3840元。手续办理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以社保缴费发票日期为准,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四、凭社保费发票到公司财务室报销75%的社保费。
五、首期办理人员为华厦投资公司、恒通工程公司、华厦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
六、以下人员请于4月8日前办理好开户缴纳手续,并将社保证书交到财务室。
龙文泉罗庆强吴强罗声虎黄美铜黄美泽彭华明刘勇刘贞祥罗足娣陈怡易建才
齐丽君吴兰刘霞刘仁祥
七、其它说明
(1)之前自己缴纳过的人员可以按上述方案报销2011年度的费用。
(2)年龄偏大需向前补交、之前有缴纳过但中途停缴需补交的人员,由个人自行办理补缴。
(3)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人员应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到办公室登记,可享受方案第二款中公司报销比例的50%补贴1440元(2880×50%),逾期未来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社保方案缴纳
吉安市华厦投资集团办公室2011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5份
第二篇: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公司部门/分厂,现申请从年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敬请批准。部门领导签批:
人力资源部签批:申请人:
年月日
第一联(共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留存,第二联由所在单位部门/分厂留存,第三联由申请人留存。)………………………………………………………………………………………
缴纳社会保险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未完,全文共2460字,当前显示81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