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精神文明创建纪实
税海一枝文明花
---陕西省县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纪实
县国税局于199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后,积极着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在省市县三级文明委的大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突破口,以优化文明服务窗口,实现法治高效的税收征管,树立优良的国税形象为目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
赢得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双丰收,县国税局于1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夯实基础,保证创建规划实现
继1996年县国税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之后,就始终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作为县国税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奋斗目标,坚持一届接着一届干,把创建定位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上。从高标准、严要求角度出发,以创建动力为压力,以创建促进税收中心工作完成、以创建促进队伍素质提高、以创建促进基础设施健全、以创建促进对外宣传树立国税形象,不断向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努力开拓进取。
强化领导,精心部署。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税局把文明创建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了长期的创建规划1个,分步实施规划8个共计110余款,并根据创建规划与下属各单位层层签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标兵责任书,使整个创建工作从领导到一般干部,层层责任明确,形成了级级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良性共识。
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几年来,国税局把健全各项制度,作为落实“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任务的一项重大事项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干部队伍半军事化管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创佳评差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岗位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等25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科学的精神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使全体干部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行为准则,将“两个文明”建设的一切活动都纳入制度的管理之中。县局还成立了督查督办考核办公室,将制度进行了量化,分政务、业务两大类共计187条,逐项进行打分考核,做到了“月考核、月通报、季兑现”。从综合考核情况看,考核制度和激励措施对全局各项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县局结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学习,在全县国税系统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四个教育”活动。一是解放思想的再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在思想上达到“三个统一”,即:口头上的解放与行动上的解放相统一,理论上的解放与实践的解放相统一,原则上的解放与具体工作上的解放相统一;二是诚信教育。把诚信的理念贯穿到国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使纳税人在国税系统得到“人人讲诚信,诚信惠人人”的体验;三是全局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部门主义,做到局部服从整体,即使牺牲局部利益也要顾全大局利益;四是宗旨教育。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的意识”,认真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做到在服务中实现其执法的职能,在管理中更好的做好服
务工作。几年来,县局共办学习专栏30余期,班子成员每年的学习心得都在万字以上,学习笔记都达到3万字以上,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都在2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每年都在5篇以上。努力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已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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