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文明示范单位
实施方案
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是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全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把环境保护落到实处的最基本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广各村的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广大公众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扎实推进我镇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程,为实现创建县级环保模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以全镇各事业单位、村组、为单元,以绿化美化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为重点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促进我镇环境质量持续改进,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全镇环境综合实力增强,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创建范围
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学、小学)、其他绿色单位
三、创建目标
年内创建县级绿色单位2个,市级绿色单位1个,
五、实施标准
按照《陕西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咸阳市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程评审细则》
附件。1。
六、申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3、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打分;
4、多形式、多途径的向社会公众传播清洁生产、节能减排、iso14000环境标志认证等环境保护知识,为环保工作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稳定能够达标,有良好的节能习惯;
6、
七、实施步骤
1、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材料申报阶段:县级申报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20日。
4、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八、表彰命名
申请绿色创建的单位,经相应级别的创绿组委会审定达标后,由县对评选成功的县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并授牌。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创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创绿工作列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组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周密安排部署,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绿色单位的创建工作主动开展工作,在做好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创建一批在市乃至全省都起到示范作用的“绿色单位”。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创建单位要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制造舆论声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各阶层积极支持和参与“创绿”工作。大力宣传我镇“创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使“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示范效应落到实处。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宣传计划,依据行业特点创
新宣传载体开展有特点、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积极发展环保志愿者,发挥志愿者的影响力和带动效应。
3、加强分类指导。各职能部门要从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创建积极性高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及时指导和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其示范效应。对条件较差、积极性不高的单位要加强引导,调动其创绿热情,动员其加入到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行列中。要指导各级“创绿”单位大胆创新,开展内容充实、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中共中张镇委员会
中张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5日
第二篇: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单位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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