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加快推进村庄绿化实施方案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加快村庄绿化步伐,改善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理念,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结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河渠、庭院、宅旁绿化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实现基本绿化。
二、目标要求
1.建设目标。2011年在我市创建1个示范乡镇和10个以上的示范村,2012年至2013年全面铺开,完成百分之六十的村庄绿化,2014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村庄绿化。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在我市的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及其周边、村庄附近的村道、河道、沟渠旁等宜林绿化处植树造林约6.4万亩,基本实现“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
2.建设要求。(1)辖区内宜林荒山绿化率达95%以上,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90%以上,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农户庭院绿化、美化和香化率达8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在85%以上。(2)村旁、宅旁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占40%以上,1
户均每年种植乔木树种5株、经果树或灌木10株以上;主要路旁两侧边沟以外及水旁宜绿化地段各种植2排以上优良乡土树种。(3)村内新建100平方米以上中心绿地至少1处,新增绿地乔木片林面积占70%以上。(4)平均每个村造林绿化面积100亩以上(大约每100株折算1亩),全市共约6.4万亩,计640万株。
三、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乡村旅游及村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地、公共场所、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绿化,大力推进,稳步实施。
1.坚持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主干公路、黄市竹海、湿地公园重点布局,2011年将优先在国道、省道、竹海旅游专线两侧实施,建立示范乡镇、示范村,然后再全面铺开。
2.坚持绿化为主,绿化、美化、经济兼顾的原则。村庄绿化,以环村林带、主要乡村道路和庭院绿化为主。尽量选用柚、橘、桃、李、枇杷、枣、杨梅等集观赏与经济效益于一身的优良绿化树种。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间隙地规划发展“小花园”、“小果园”、“小竹园”等,发挥绿化经济效益,努力实现“村村绿”、“村村美”和“村村富”。
3.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村庄绿化要注重乡土树种,尽可能选择抗污染性强、长寿、高大的乔木树种,“乔灌”配置,“针阔”结合。
4.尊重自然,着眼发展的原则。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综合考虑当地气候、地形、建筑特点和民风民俗、人文景观、建筑风格等因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绿化,不要千篇一律。要严格保护好风景林、古树名木等原有绿化,以弘扬和发展本地森林文化。
村庄绿化还要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努力避免投资浪费。已规划为近期村庄建设用地地块,不纳入“村庄绿化”工程实施范围。
5.种养结合,强化管护的原则。注重加强绿化成果的管护,提高植树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6、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村庄绿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的力量,参与绿化造林,努力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绿化新格局。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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