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三整四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实现全市公安机关“创建商丘执法品牌,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开展“三整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7个月的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的“三整四建”活动。为切实搞好此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贯彻《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各项新的要求,坚持整建结合,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巩固深化细化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严格公正规范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商丘经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三整四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商丘市公安机关“三整四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大刚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建华,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方军,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东升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领导组成员,市局警令部、政治部、纪委、刑侦、法制、经侦、治安、交警、国保、监管、网监、禁毒、出入境管理处、110指挥中心、消防、控申处、宣传、督察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处,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东升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处长刘宁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三整四建”专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局、局直各派出所、相关警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三整四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主要任务
和目标
本次专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整治一些部门、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场所建设、执法平台建设、执法机制建设,提升商丘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整”,即整治执法不作为、整治执法不规范、整治执法不公正。整治执法不作为,主要解决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压案不查、有证不取、有案不调,民警责任心差,办理案件拖延推诿,冷硬横推,案卷丢失等问题;整治执法不规范,主要解决接处警不规范、受立案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使用强制措施不规范、办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涉案材料(卷宗)管理不规范等;整治执法不公正,主要解决办理关系案、人情案、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办假案、漏处漏罚以及程序不公正、实体不公正等引起群众信访、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
“四建”,即开展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场所建设、执法平台建设、执法机制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主要指通过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法律素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执法资格考试等,提高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执法场所建设主要指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要在已有的基础上,按照新标准、新要求,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全面达标”;执法平台建设机制建设主要指警务综合应用信息平台和网络执法办案与监督系统建设要实现全市统一系统、统一版本,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能;执法机制建设主要指建立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质量考核机制、执法绩效考核机制等,切实减少和防范突出执法问题,规范全市公安民警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能力,提高民警的执法积极性。
(未完,全文共10943字,当前显示14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