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09-07-03文章来源:警令部投稿部门:衡阳市公安局责任编辑:王思鸽群众工作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但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赋予群众工作新的内涵,可以说是一个新课题。从公安工作的角度来说,民警几乎每天都在与群众打交道,如何把群众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起到密切党群关系、警民关系的作用,还大有潜力可挖。
应该说,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音符”,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群众观念淡薄。在公安机关内部,唯技术论、唯程序论、唯结果论等观点有不小的市场,一些地方对群众工作不重视、不关注,甚至认为群众工作可有可无。二是对群众感情不深。有的领导和民警以特权者自居,片面强调公安机关的权力,忽视了应尽的义务;片面强调自身感受,忽视了群众的疾苦,有的甚至看不起群众,把群众的“大事”当“小事”、“急事”当“闲事”,造成了群众与公安机关的隔阂和疏远。三是吃苦精神不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安机关的物质条件和保障有了很大改善,部分民警由此产生了惰性,怕吃苦、怕受累,不愿意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四是不会做群众工作。民警的文化水平越来越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越来越低。有的青年民警一句话可把群众说“跳”,畏难情绪日甚,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五是执行力存在问题。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一项日常性、长效性的工作,本不应由领导天天过问、天天督促,但不少民警缺乏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即使办案取证必须面对群众,也是蜻蜓点水、就事论事,不能使本职工作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反映出公安机关迫切需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执行力。
为了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市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把群众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导向,真正让民警回到民间。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主导警务,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标准。一是将群众工作日常化。要保持和发扬公安机关“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的基本群众工作方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要有固定的联系点,每季度到联系点工作1次以上,3天以上。要积极推行市县公安局长“网上信箱”,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和诉求,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探索设立网上派出所、虚拟警务室、警民联系群、民警博客等,不断拓宽警民沟通互动的渠道和载体。二是建立顺应民意的警务勤务机制。要解决好公安机关“大机关、小基层”的问题,将更多的警力投向街面、社区,大力提高见警率,实现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要加大对县市区公安局的综合考评民调分值权重,突出民意导向。三是将群众工作作为民警培训的必修课。市、县警校要开设专门的群众工作课程,把群众工作作为民警的基本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使民警学会与群众交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巧。对新招录的民警,一律先下到警务室或信访窗口单位锻炼;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民警,要分批组织到基层锻炼。要大力培养、宣传、表彰亲民爱民的典型,并将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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