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在办事零障碍推进会讲话
各位领导、
同志们:
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先就人保局如何进一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市县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
(一)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的主要精神
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作风建设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动员大会,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作风效能建设任务。市委书记曹新平、市长张敬华参加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围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一是《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意见》(徐委发〔xx〕11号);二是《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徐委发〔xx〕10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实施“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监督保障办法,以及对违反“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相关规定,实施问责的问责范围、问责方式、问责情形和实施问责的基本程序。市委市政府的这两个文件,县委县政府和我局进行了全文转发或印发。在这里,我将《文件》的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一是“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实施范围。包括。①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所属站、所、队等基层单位;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上述机关、单位和组织设立的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服务窗口(统称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③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本意见执行。
二是“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的主要内容和操作程序。“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主要是指,全市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通过设立协办员岗位,由专人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基层、群众提供包括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全程导引、主动协办、办结回复等全部办事流程在内的“一条龙”服务模式。
通过实施“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充分体现“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力求达到三个方面的效果:
1.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变不熟悉工作流程的群众被动跑腿为熟悉工作业务的干部主动办事,群众办事无需了解服务部门内部繁琐的运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所办事项由协办员代为办理或引导办理,并实行限期办结制,实现“百姓办事、干部跑腿”。
2.清晰固定服务责任。对群众要求全程协办的事项,由值班协办员负责“内部全程代办、外部全程导引”,切实改变服务群众推诿扯皮、群众不知找谁的状况,把服务群众的责任清晰固定在部门协办员身上。
3.促进内部运作改革。通过轮流担任值班协办员、人人承担服务责任,把百姓办事难的“障碍”变成部门及干部落实全程协办制度的“责任”,倒逼各部门进行自我清障,主动下放管理权力、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服务资源。
《文件》要求,协办员由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式在编中层干部值班担任。根据本单位行政、服务事项多少及办理频率,各单位可确定若干名协办员,实行坐班服务。同时,各单位要明确协办值班领导1名,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值班服务周期由本单位自行确定。协办员和值班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办公地点、办公电话、手机等信息,每天要通过公示栏、单位网站进行更新公示,并按管辖范围由各县(市)区作风办和市各直属单位汇总,定期报市委机关工委、市作风办备案。协办工作程序包括:
1.登记受理;2.全程协办(受理件、联办件、移办件);3.办结回复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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