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罗亚片:男,1972年6月8日生,壮族,农民,广西乐业县人,住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县雅长乡三寨村管务屯004号。被执行人岑学刚:男,1980年10月15日生,布依族,贵州省罗甸县人,住罗甸县龙坪镇人民路93号。
被执行人岑承国,男,1970年6月7日生,布依族,贵州省罗甸县人,住罗甸县龙坪镇文化路6号附1号。
执行案由:
民间借贷。
申请执行依据:
根据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2011)罗民初字第342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事项:
1、执行被告岑学刚应偿还原告的借贷款贰万元,被告岑承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支付本案的迟延履行金。
2、本案的全部执行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原告罗亚片与被告岑学刚、岑承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贵州省罗甸县法院审理主持,双方调解作出(2011)罗民初字第34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确定。被告岑学刚于2012年4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借原告罗王丰劝的借款叁万元(¥30000.00元)并用其居住的位于罗甸县龙坪镇人民路93号二单元五楼南面住居一套作抵押担保,被告岑承国按照原担保条件继续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该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岑学刚至今逾期未履行分文,被告岑承国亦未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为严肃国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特向贵法院申请执行。
此呈
申请执行人:王丰劝
2012年4月16日
第二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价格主管部门)
延期(分期)缴纳罚没款书
(文号)申请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职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一案,已于年月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相关义务,经本机关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此致人民法院。
附件:
1.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
2.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
3.当事人意见
4.申请强制执行行标的情况
5.其他材料
(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价格主管部门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留存办案机构。
第三篇:法院强制申请执行书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张庭杰,男,汉族,1933年12月22日出生,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日化公司家属院九号院2号楼3431号。
(未完,全文共2933字,当前显示9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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