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印发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第一篇:
11.04印发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罗府办〔2011〕66号
印发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平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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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罗定市委、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罗发〔2010〕12号)、云浮市人事局《关于罗定市信息产业局等6个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云人发〔2009〕143号)和《关于罗定市招商服务局级别问题的批复》(云机编[2011]134号)文件精神,罗定市招商服务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人民政府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招商引资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的情况,负责拟订我市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办法,宣传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向市政府报送招商引资动态情况和建议。
(二)拟订引进投资项目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引进投资项目落实中拟订考核办法。
(三)指导我市各园区、各镇(街)的招商引资工作,优化投资环境,组织和督促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配合各园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推介招商引资环境,搜集招商引资信息,联系、接洽招商引资业务。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罗定市招商服务局内设办公室(加挂综合服务股牌子),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主任(股长)2名。
三、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招商服务△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上级驻罗定单位,
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1月4日印发
第二篇:关于印发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48号)精神,设立辽阳市环境保护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污水处理运营监管职责划入市环境保护局。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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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承担核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未完,全文共9441字,当前显示14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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