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会—人大代表篇
发挥知情参政作用,反映社情民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及时、充分、有序地得到反映。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一制度成为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渠道。知情参政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主要任务之一。人大代表应从维护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一方面,应了解民情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为自己参政履职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改革发展的全局,都要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把国家政策和民情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提出利国利民的议案和建议。另一方面,应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把自己深入基层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各种方式如实反映出来,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应从关心群众利益入手,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一是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是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三是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同基层组织,从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入手,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信访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凝聚民心,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能够带动群众,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人大代表应积极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真正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务,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起来,确保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人大代表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人大代表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应积极配合、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凝聚民心、促进改革,为各行各业的人们干事创业提供舞台,努力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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