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市区创建活动”的工作实施意见[五篇范文]
第一篇: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市区创建活动”的工作实施意见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小井乡委员会广安市广安区小井乡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的
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各乡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乡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广安建设,为争创“全国法治市区创建活动”作出努力,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部署要求,特制定我乡创建“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巩固和深化区域法治建设,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平安小井”努力实现我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三、创建目标
争创“全国法治市区创建活动”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效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
1、推进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推进规章制度建设。结合实际,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纳入法治轨道。
3、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4、推进公正司法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推进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未完,全文共16352字,当前显示145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