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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晋原镇初级中学考勤制度

2010-10-26来源:大邑县晋原镇初级中学

大邑县晋原镇初级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每位教职工应该认真遵照执行。

(一)上班时间:

1、上午:

(1)行政值班、年级值班人:8:10之前;班主任、当天早读科目科任教师:8:15之前.

(2)其余人员:8:30之前。8:45,学校开始查岗考勤。

2、下午:

处室工作人员、没有课的教师:2:15之前。2:30,学校开始查岗考勤。

(二)下班时间:

1、上午最后一节无课的教师以及处室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11:50以后离校

2、下午最后一节无课的教师以及处室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在17:00以后离校

如作息时间有变,上述上下班的时间将相应变动,届时以通知为准。

(三)考勤:

1、教职工考勤,实行学校统一考勤和教务处、德育处考勤相结合的办法

2、学校由行政办负责教职工到校考勤、教务处负责教师到岗考勤、德育处负责班主任的到堂考勤,考勤采取定期(签到)和不定期(抽查)的办法

3、考勤应详细记录,考勤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四)请假:

1、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因故离开学校,均需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超过半天且本人已作妥善安排的,由部门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报处室审核后呈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因请假半天以上且影响工作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或代课。

3、请假时,需到学校行政办领取《大邑县晋原镇初级中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填写《审批表》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部门意见栏”:班主任须请德育处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科任教师须请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4、教职工请假获得批准后,将《审批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备查

5、凡未经办理手续而擅自离开或者不到校的,不管是否直接影响教学,均作旷课(工)处理

6、行政办负责每月一次教工考勤情况统计,经确认后于当月末次周务会公布并送总务处,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五)奖惩:

1、病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5元,超过一个月的按《关于学校教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2、事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10元。请假10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如连续请假,则含双休日及法定的节假日)。

3、其它假期按国家有关法规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处理

4、迟到或早退。凡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者(含升旗、早读、上课、会议、监考、活动),每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元。

5、旷课或旷工:

①每月每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②教职工旷课一节或旷工一天,分别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总额的20元、50元;

③一学期累计旷工三天或旷课三次者,扣除最后一个学月的绩效工资

凡消极怠工发生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给学校带来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行政会讨论决定,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元~100元。

6、一学期累计旷工三天或旷课三次者不能评优评先。每学期累计病假一个月或事假10天者,当年不能评优评先。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将与职称、职务评聘挂钩。

7、未尽事宜,由部门领导提出,经校长同意,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集体议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晋原镇初级中学年度考核评优方案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提高,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群众公认,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特制定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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