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河南省许昌市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最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河南省许昌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河南省国税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姜国仕行政开除处分,河南省直工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下,河南省国税局、许昌市国税局对涉案的34名税务干部分别给予了相应的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姜国仕,男,1951年4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71年1月入伍,历任战士、班长、排长、连职秘书、副营职秘书、团政治部主任,副团长,1990—1—年12月转业,先后任河南省税务局主任科员、省国税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监察室主任,2000年11月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4年4月任河南省国税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认定,姜国仕主要犯罪事实有:

(一)收受贿赂。姜国仕在担任许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职务晋升、职级调整、人员调动、转业安臵、办公楼装修和家属楼主体工程施工之际,先后收受国税系统工作人员贿赂66人次,工程建筑单位贿赂8人次,受贿人民币59.77万元、美元1.23万元、欧元500元。

(二)违反纪律接受礼金。在过春节和个人工作调动之际,先后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礼金9人次,现金人民币3万元,被认定为不合法收入。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姜国仕案发后,检察机关从其家中的密码箱、保险柜内提取大量现金和银行存款,扣除其合法收入和司法部门认定的受贿、不合法收入之外,剩余款项人民币32.58万元、美金2.21万元,经查证无法落实,本人及家人亦无法说清其合法来源,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姜国仕案件涉及国税系统违纪人员34人。其中。河南省国税局干部2人,许昌市国税系统干部32人(许昌市国税局9个县级单位中局长8人,机关15个科室中科长、主任5人)。在34名涉案人员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3人,一般干部6人;涉及要求职务晋升的22人,职级调整的7人,工作—2—调整、人员调动、转业安臵等的5人。经许昌市国税局研究,河南省国税局审定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对34名涉案违纪人员,分别给予13人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等行政处分,同时予以行政免职9人;给予7人下达免予行政处分决定,同时调整工作岗位4人;给予其他14人批评教育,责成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的处理。

姜国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挫伤了税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咎由自取。各级税务系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一、要加强“三观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未完,全文共13542字,当前显示12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