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为不断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提高责任制落实对促进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水平,根据中煤集团公司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目前执行责任制的实际,经对近年来公司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经验进行总结改进,依照集团公司纪委和平朔公司党委要求,特制定《平朔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主体
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纪委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二、检查考核的对象
检查考核的对象主要为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对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考核。
三、检查考核的方式
公司采取月抽查、季检查、年考核的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月抽查的主要内容
1、公司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公司纪委会和纪委书记例会做出工作部署及要求落实情况。
3、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审计等各项业务工作中提出的工作整改意见或建议的落实情况。
4、各单位自定工作及其他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具体由纪委综合办主任负责,组织纪检监察人员随机抽查。
五、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大宣教等廉洁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2、单位制度建设情况。
3、“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企务公开等制度执行情况。
4、信访工作情况,转办案件查办情况。
5、其他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具体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主任牵头,协调机关有关部门参与。
六、全年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是否明确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明确。
2、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状况,研究制订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主要领导人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且本单位各部门分工任务明确。
(二)制度是否健全
1、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总体要求,以及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围绕责任分解、责任履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保证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三)措施是否落实
1、党委领导并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照国资委党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述廉议廉工作的意见》(国资党委纪检〔2006〕174号)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认真开展述廉议廉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3、对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由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或指定纪委书记牵头,组织机关部门进行检查。
七、检查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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