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保护情况汇报
关于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汇报
永寿县人民政府县长齐海斌
尊敬的国家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永寿县委、县政府向检查组及各位领导不辞辛苦、来到永寿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各级领导多年来对永寿国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永寿县地处黄土高原南部残塬区,县境内沟壑纵横,丘陵起伏,辖7镇6乡,251个行政村,总人口20.65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5246万人,土地面积889平方公里,二调后耕地面积44.5万亩,农民人均耕地2.4亩,属国家级贫困县。
2009年,我们在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抓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齐抓共管保面积;积极实施土地复垦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大力开展土地综合开发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经过一年努力,达到了预期目标,2009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44.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7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100%。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现就我们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夯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面积
我们积极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2009年初,市政府与我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后,我们根据市政府《考核细则》,修订了《永寿县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6项制度,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落到实处。2009年初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主要指标是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07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5718万亩(年底调整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71万亩)。为此,县政府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了考核细则及相关制度,县政府主管副县长马秋实与各乡(镇)长签订了2009年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二是要求各乡(镇)与各村组、农户分别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地块、到人。三是县政府投资10万元,重新制作基本农田保护陶瓷宣传壁画14个,土地复垦标志牌6个,并将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四至及责任人放到醒目的位置,达到面积、制度、责任、标准“四落实”。四是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审定了《永寿县基本农田上图工作意见》,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提到了关系我县县城发展、园区建设、重大项目落户、集镇建设、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要的位置。五是责成县国土局加强土地执法巡查,坚持早发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理。2009年共制止擅自在耕地内建房等土地违法行为4起,使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狠抓复垦、增加面积、占补平衡
针对永寿土窑洞多、占地面积大的实际,我们抢抓部、省、市土地复垦整理政策机遇,把土地复垦整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土地复垦领导小组,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异地指标置换项目和县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为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积极贡献。2001年以来共实施土地复垦整理项目70个,投入资金近2000多万元,涉及全县13个乡镇,87个村(含省、市土地复垦整理项目49个,县级项目21个),累计复垦土地12631亩。其中2009年土地复垦面积2654亩,净增耕地面积2356亩(含市级项目12个,复垦土地1301亩,净增耕地面积1171亩;县级项目19个,复垦土地1353亩,净增耕地面积1185亩)。因此,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县耕地面积达到44.5万亩,比第一次调查结果增加耕地面积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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