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全县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的工作职责,改进和完善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近几年来乡镇中心学校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特制定《霍邱县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综合考评,明确中心学校工作职能,强化中心学校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中心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进一步调动中心学校依法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考评项目、内容及分值
乡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项目为。学校常规管理(80分),教育教学质量(100分),课程改革与校本教研(40分),安全稳定(50分),义教经费管理与使用(50分),控流保学(60分),教师队伍管理(50分),德育工作(30分),学校项目建设与管理(20分),教育宣传(20分)等十个方面,总分值为500分。
设立附加项目分。乡镇中心校在下列各项工作中当年为县局提供会议现场的、在县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的、受到县局通报表彰的,在总分中每项可加2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市、省)增加一倍分(同一工作按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计分)。1
具体考评内容见《霍邱县中心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量化评分表》。
三、综合考评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中心校自评。乡镇中心学校自评工作在元月24日前完成。乡镇中心校对照《霍邱县中心学校目标管理综合考评量化评分表》逐项进行打分,并写出自评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于元月24日前上报教育督导室。
2、教育局考评。教育局采用平时考评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以相关考评项目的主管股室进行打分,督导室汇总,平时考评成绩占50%,年终考评成绩占50%。年终考评时间从元月25日开始。教育局组织若干考评组,由局党委成员带队,逐乡镇中心学校进行考评。考评组按照《量化评分表》要求,通过平时工作掌握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准确进行打分,并写出考评报告。
五、考评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㈠结果评定
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0个。
㈡表彰奖励
对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中心学校,分别发奖牌一块,奖金6000元。中心校校长当年列为评先评优对象。
㈢评先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乡镇中心学校不得评为
“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辖区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辖区内学校出现违规集体越级上访的;
3、辖区内学校“控流保学”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辖区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5、辖区内学校教学质量抽测综合排序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6、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严重问题的;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
㈣后进处罚
1、对考评总分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乡镇列为重点管理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2、对连续三年考评位居全县后二名的乡镇中心学校,校级班子引咎辞职,校长、副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霍邱县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评分表》
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二○一○年元月十七日
第二篇: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娜姑中学2004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自查报告
一年来,在县教育局、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总结上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得失,抓住机遇,深化改革。结合县教育局“苦字当头,实干兴校”的方略。求真务实,从严治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德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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